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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包装箱封闭木箱滑木箱“四个机制”遏制不合格包装

发布时间:2011.04.27 新闻来源:HC 浏览次数:

     最近一段时间,发现个别不法企业在货物中擅自使用无标识或假标识的木质包装。为了遏制不合格包装流出境外,福建检验检疫局积极与有关单位合作,着力完善口岸联动核查“四个机制”:

    一是联合集装箱场站完善协检机制。加大协检员木质包装检疫培训力度,重点加强进场非法检货物核查工作,要求场站及时反馈不合格木质包装信息,规范上报《进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集装箱场站协同检验记录表》和《进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协同查验异常情况报告书》。

    二是联合港口部门完善物流监控机制。协调码头在提供受监控货柜进场信息、货柜调度控制等方面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配合,同时发挥检验检疫监管仓库的作用,落实散装货物包装箱巡查制度。

    三是联合船舶代理公司健全舱单审查机制。将舱单申报工作前置,要求船代公司在生成出境舱单的第一时间即反馈至检验检疫部门,并重点对玻璃、石材等非法检货物开展抽查。

    四是联合海关深化关检联查机制。加强双方在木质包装检疫规定方面的交流,探讨强化在联合开柜查验、查验信息互相反馈方面的合作,提高联检把关合力。

    木质包装,是指用于承载、包装、铺垫、支撑、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,如木箱、木条箱、木托盘等。据悉,近年来我国违规出境木质包装多次被国外官方查获并通报,仅2008年以来就被通报94批次,相关出口企业付出通关受阻甚至退运等代价,也对我国整体外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。今年3月起,福建省所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箱均需加施除害处理标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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